以文化的名义
在中国传统中,对于文化的尊崇由来已久,所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有时候,文化却被绑架,人们会以文化的名义戕害文化。
日前,茅盾手稿侵权案在南京市六合区法院开庭审理。因为拍卖公司天价拍出茅盾手稿涉嫌侵犯相关著作权,茅盾的孙子、孙女等三名亲属作为原告起诉拍卖公司。涉嫌侵权的这些手稿是茅盾先生1958年写下的一篇评论文章,按理说应该保存在发表文章的杂志社,但却不知怎么流落到个人手中,并经层层转卖走进拍卖行,最终以1207.5万元的高价拍出。近年来,关于文人手稿侵权案或拍出高价的拍卖层出不穷,但却让人不知道该喜还是该忧。
按理来说,文人手稿炙手可热,拍出高价,可以说是出于对文人的尊重,对文化价值的认可。但这种所谓的“尊重”却是未得到权利所有人认可的交易行为,说白了只是把文化当成赚钱的工具,并不是真正尊重文化价值的行为。
与此同时还有一条消息令人关注。前不久举行的“纽约亚洲艺术周”上,佳士得推出来自日本藤田美术馆的中国古代艺术稀世珍藏,其中六卷《石渠宝笈》著录的南宋陈容《六龙图》等古画以及四件罕见商周青铜重器,拍卖总成交约8.77亿元人民币。这些文物均是在晚清与民国时期流散海外,如今买下这些宝贝的则多是中国买家。
近些年回购海外文物,在日渐强大富裕的中国已经成为一种风潮,就像前些年陆续被赎回的圆明园牛首、虎首等文物。散失海外的瓷器、古画、青铜器代表着中国文化艺术水准曾经达到的高峰,但当年却正是因为它的文化价值被掳掠至海外,如今又大摇大摆地走进拍卖行,面向富裕的中国拍卖,以天文数字般的高价,对中国财富进行再一次劫掠。
看到欧美等地的博物馆你就会明白,因为当年的战争、动荡流失海外文物数量巨大,即使以举国之力也未必能够将所有文物赎回。那又何必浪费巨额的金钱去赎回屈指可数的几件?不如就让这些在海外流失的中国宝贝当做一种坐标,让中国人只能去国外的博物馆欣赏,让更多的人铭记这些宝贝为何散佚海外,永远记住那段挨打的历史。而那些用来赎回文物的资金,不如投入到更加有用的渠道,让中华民族可以更为强健,可以走得更远。活的人毕竟比死的宝贝更珍贵。
以文化的名义,行毁文化之实,在网络时代更是一条容易出错的捷径。
比如网络文学平台似乎是在张扬文学,可是看看他们的规则就明白它与文学的真意相去甚远。网络文学中流行的总裁文、穿越文、玄幻文都有一番自己的套路,不同的作品之间有时候差的只是人名、地名。更为反文学的是,它要求作者像流水线上的工人一样,保持每日更新的频率,许多写手称这种写作为码字,俨然成了疲于奔命的搬运工。因为是按字算钱,为了多赚钱,网络文学总是“水汪汪”的,动辄就能写到上百万字。在传统文学界这样的字数已堪称巨著,在大多数网络作品中不过是套路的重复。
强大的网络渠道中即便是注水套路的网络文学,凭借着廉价便捷的刺激也能笼络不少粉丝,并衍生出各种IP剧、网剧,将危害蔓延至影视圈,打乱影视剧的生态平衡。拜时代所赐,网络为文化的传播提供了便捷的生产通道、传播渠道,但如今看来,更多的是以文化的名义倾销缺乏文化含量的文化次品。当我们越来越依赖网络时,这种文化次品对我们的影响就越大。
文化的本意是为启迪心智,但当它只是成为某种行业的招牌和幌子、当成生意来做就一定会跑偏。面对金钱在当下的强势诱惑,文化或许显得无力,只能企望今天文化行业的从业者能有更长远的目光和胸怀。“风物长宜放眼量”,从更长的历史阶段来看文化的力量要比金钱更持久长远,对人类的影响更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