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
2014年,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在联合国人权机构中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深入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中国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5、26、27次会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0、21、22次特别会议,第69届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第18、19、20次会议,以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下属“社会论坛”、“工商业与人权论坛”等多边人权会议,积极宣示中国人权理念、政策和成就,深度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反映发展中国家合理主张,推动联合国人权机制公正、客观处理各类人权问题。中国建设性参与联大加强和增进人权条约机构体系有效运作政府间进程,与观点相近国家一道,成功推动联大通过人权条约机构改革方案。2014年4月,中国顺利连任联合国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成员。
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2014年3月,中国接受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报告获得人权理事会核可。中国本着开放、认真的态度接受了各国提出的204条建议,占建议总数的81%,受到国际社会一致好评。2014年5月,中国执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二次报告接受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代表团全面介绍中国保障经社文权利取得的成就,真诚回答委员会提问,委员会专家称赞此次审议为“履约审议典范”。2014年10月,中国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七、八次合并报告接受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审议,中国代表团本着自信、包容、开放的态度与委员会开展了建设性对话。
拓展与联合国人权机构的合作。加强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合作,承诺于2014年至2017年向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大幅增加捐款。与联合国人权特别机制进行建设性对话,认真及时答复特别机制来函,向外债问题独立专家、健康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安全饮用水问题特别报告员发出访华邀请。
推动双边人权对话与交流。中国与欧盟及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举行人权对话和交流,与澳大利亚开展人权技术合作,增进相互了解。与俄罗斯举行人权事务磋商,与老挝、斯里兰卡等开展人权交流,分享参与国际人权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参与第14届亚欧非正式人权研讨会,与亚欧各国人权官员和民间代表进行交流。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主办了第七届“北京人权论坛”,中外与会者以“中国梦:中国人权事业的新进展”为主题,对“中国梦的人权意义”、“人权的跨文化交流”、“国家治理创新与人权保障、反恐怖与人权保障”三个分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中国将一如既往地与国际社会一道,为推动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