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公道 无惧无畏——访“中国百强大律师”获奖者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振兴
“作为一名平民律师,我虽然没挣到什么钱,但却维护了不少百姓的合法权益,这让我由衷欣慰!为他人主持公道正义,是我的职业使命,虽然囊中羞涩,但我的精神上非常充实!” ——黄振兴语
“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对当事人满腔热情,对执法人员不亢不卑,对对方当事人以理服人、以法醒人。”这是黄振兴律师的执业箴言,也是他20多年来扬正义利剑,捍司法公正的真实写照。
黄振兴是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22年来办理了许多重大刑事案件。在办理案件中,他始终不忘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誓言,自强、自立、从不气馁和退却。无论是面对弱势群体,还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他恒心勤勉、诚心认真,全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2011年5月21日,由中国最具公信力、专业、高端的律师全媒体传播第一平台——“中国大律师”联合多家知名媒体共同举办的“法商融合,大企业、大律师合作论坛暨2010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颁奖典礼”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黄振兴以其精湛技艺和卓越表现荣登2010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榜单。2012年又蝉联2011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
今日中国:您认为一名优秀律师需要具备怎样的素质?
黄振兴:我认为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要具备以下四点,
一、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包括:对弱者的同情心;扶危济困的正义感;为国护法、为民请命的责任心和献身精神;勤奋、敬业等等。
二,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包括:对法律基本概念的掌握及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
三,纯熟的法律业务能力。包括:不断学习与在法律实务中的总结与提高。
四,要有广博的社会知识及在实践中锤炼出来的各方面的超常能力。包括:深刻的洞察力;分析与概括的能力;口头与笔头的表达能力;临场应变的反应能力等。
今日中国:请介绍一下您的成长经历以及对担当社会责任的认识?
黄振兴:我六十年代初出生在浙江永康的一个小山村。那里的青山绿水和父老乡亲们勤劳、纯朴、善良的美德一直陪伴和滋养着我的成长。我父亲是一个正直、无私的工人,母亲是一个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我父母的点滴言传身教塑造和培育了我兼爱天下、匡扶正义的性格和人生理想。
改革开放之初,我走出了大山来到了浙江师范大学求学。在大学的四年学习,我不但学到了中国几千年来优秀的传统文化并打下了扎实的文化功底,而且更让我领略了我国历代志士仁人爱国爱民族爱人民的崇高品德和为了天下苍生勇于献身的精神。在校期间,我有幸看了一部反映施洋大律师不顾自己生命安危、挺身而出为铁路工人作无罪辩护的电影。年轻的我深深地被施洋大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勇斗敌顽的正义凛然的风采所打动和感染。我暗下决心,将来一定要做一个替老百姓伸张正义的律师。后来我还在一首诗中写下了“为有阴云多蔽日,敢上青天讨说词”的诗句,并以此明志。
1988年,我考取了律师资格并于当年在金华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所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94年,我又来到了省城杭州与他人一起创办了浙江昆仑律师事务所。我们所当时的宗旨就是“为民请命,为国护法”。
在此期间,我成功办理了大量处在社会最低层的弱势群体的官司及上天无路、告状无门的申诉案。2002年,我加盟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也同样一直为弱势群体当事人护正义、争权益。我在为这些遭受冤屈的小民百姓伸冤的过程中,深深感到他们无权无势更无钱。他们的冤屈要得到伸张,合法权益要得到维护实在很不容易。因此,能够为他们伸张正义、能够替他们讨回公道的好律师就成为了他们官司胜诉的希望。
正因为此,我认为律师不仅仅是一个养家糊口的饭碗而已,而是一个非常神圣和崇高的职业。律师应该是社会正义的化身,维护法律公正的斗士。在律师肩上无疑承载着太多的社会责任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
对一个负责任的律师来说,案不分大小都应尽力而为。只要当事人冤案能得到平反,屈辱能得到伸张,权利能得到维护,就是律师对我们这个和谐社会最大的贡献。
今日中国:律师是正义的化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最强的声音。事实上,有理打不赢官司的情况屡见不鲜,您觉得当前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阻力有哪些方面?
黄振兴:现在律师办案遇到的阻力比以前好多了,但当前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阻力还有不少,最为明显的是:
一,调查取证难。特别是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
二,申诉与抗诉难。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案经二审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审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只有申诉或抗诉一条路,但这条路实在难走得很。哪怕一个终审判决确实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属典型的错判,但要申诉或抗诉起来也真会有年无月。如果没有超常的毅力和决心,难以申诉或抗诉成功。
三,法院权力太大,而社会监督及体制内制约力不够。虽然我们国家一直提倡司法公开、公平、公正。但由于对司法审判监督还是不够、其透明度就相对小了。这就给一些徇私舞弊、无作非为的法官有了暗箱炒作、枉法裁判的机会。
四,关系网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和公平。关系网只是有权有钱者的专利,而对普通百姓来说绝对是无缘的梦想。只有在司法领域彻底根除腐败,关系网才能销声匿迹,老百姓才能在公堂上与权贵者实现真正的公平与平等。
在对方有关系网的情况下,小民百姓及代理律师就经常会遇到脸难看、话难听、被刁难的情况,哪怕最后判决也好不了到哪里去。
今日中国:您对需要求助的一些社会弱者群体,给了他们怎样的帮助?
黄振兴:首先在精神上。多年来, 我感觉凡来找我求助的弱势群体当事人几乎都是财缺理不缺,势弱气不弱。为此我总是在了解整个案情后告诉他们,光有理还不行,还得采用适合自己的招数才行。弱势群体要赢得官司除了必须在法律上要站得住脚外,还要有超强的毅力和忍受能力,更要选择一条正确的维权之路。我通过分析案情,阐明利害,最后基本都会给无权无势的求助者指出一条清晰的维权之路。
如,我所成功代理过的浙江“流亡经理"被行政机关非法免职及国家赔偿案中的当事人陈呈富。他来找我时监狱刚出来不久。他对我说,我给他们整得什么都没有了,有的只有屈辱和愤怒。我对他说,只要你有坚强的决心和不达目的绝不罢兵的毅力,尽管你无权无钱无关系,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我的一番话更坚定了他必胜的信心。
又如,去年我承办的一起轰动一时的浙江“治癌神医”假药案。治癌中药片剂国家专利发明人倪海清被当地公安机关定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后,不但身患绝症病入膏肓、而且所有药品、资金被全部查封后身无分文。神情十分沮丧的倪海清来找我时只有一句话,我成功救治了国内外几百晚期癌症病人,难道我救人真的有罪吗?!我问他,你的药是否批过?他说,我没有批过。但我与医院合作进行临床试验,至今还没有药名,更没有投向市场。我只是给来医院上门诊治的病人服用。我再问他,你的治癌药品是否真的有效?他说,我都是免费送病人先吃十天的,都是他们吃了有效后才来诊治购买的。我通过分析案情后我就告诉他,法律是公正的,只要你说的都是事实,我初步认为你只是违规,还够不上犯罪。我的几句话不但让他减轻了很多压力,更让他增强了通过公正的司法裁判还他清白的信心和希望。
其次在法律上。我有的给他们免费代理诉讼和伸冤;也有的帮其全案诉讼策划好,助其自己出庭维权;更多的是电话咨询指导,以解其困。
如,浙江有一姓黄的工程师因精神障碍流浪到江苏省某市。后被该市遣送站所收留。想不到当天晚上就被火烧死了。遣送站打电话对其弟弟说,是他自己点起火来自己烧死的,他们没有任何责任,只能从人道主义出发给家属2万元补助款。他的弟弟给我打来电话,问我该怎么办。想请我和他们一起去解决。我答复黄工程师的弟弟说,我正在办案,一时脱不开身。你们先去,但一定要将案情了解清楚。并交代他必须要弄清楚的几个问题。
该死者弟弟几个人去后第二天中午就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他们在监控录像里看到,他哥哥被一个人关着,是哥哥自己将汽油浇到身上并点起火将自己烧死的。他问我这样的情况该怎办?拿2万元钱是否就可以了?
我当即就在电话里对他说:“遣送站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要的是赔偿,而不是人道补助款。理由一,遣送站工作人员见死不救。你哥哥从浇油到点火再到被火烧死有一段时间,坐在监控器前面值班的工作人员应该看到,那他们看到后为什么不迅速前去救命?!理由二,监管不严。这样的监室按照规定绝不允许有打火机、汽油等危及人身安全的东西存在。这些危险品不管是存放在监护室内还是自己带进去的,遣送站都难咎其责。理由三,监护病人不负责任。他们明知自己监护的是一个精神病人却让其一个自己呆着,并无他人看管。哪怕不烧死,精神病人毛病发作起来撞墙、碰地也会致死人命的啊!
死者家属把我的上述意见下午就向遣送站提出来了。最后遣送站在理屈词穷的情况下不得不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并作了应有的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失赔偿,圆满解决了此案。
今日中国:大众遭遇法律问题时,您对他们徘徊在“怎么办”当中有哪些忠告与建议?
黄振兴:首先要搞清楚所遇到的问题是否是真正的法律问题。如果是法律问题才走法律途径解决,如果不是那就应该找政府相关部门解决。
其次,当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就要想到提取证据,以便日后在对簿公堂时有炮弹好打。打官司說白了就是打证据,谁铁证如山,谁就占主动,谁就有胜诉的希望。
然后,看看这个法律纠纷是否有调解解决的可能和余地。如果有几分希望,那就要全力去争取。因为调解不伤和气,人应从大局着想,有时为了和睦团结的大局,让点利受点气也是值得的。如果实在不能调解,再言告状。
今日中国:您在多年从事律师工作形成了哪些做人做事风格,您认为律师该怎样树好自己的品牌和展示好服务形象?
黄振兴:我一直坚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对当事人满腔热情,对执法人员不亢不卑,对对方当事人以理服人、以法醒人理念”,而且不搞关系不吹牛,不去包办不乱来。唯凭法律伸正义,沉冤昭雪我开怀。
我认为一个好律师不应只看重钱财,更应该看重自己来之不易的好名誉。律师应该象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样呵护自己的名声。能赚多少钱不是律师最终的价值体现,能为多少当事人伸张了正义、维护了权利而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才是一个好律师真正的人生最高价值的体现。
今日中国:为他人主持公道主义,您最大的体会是什么?面对未来,有哪些新构想、新规划?
黄振兴:我在为那些弱势群体伸张正义的过程中,感到最大的体会是, 很累但有激情,很苦但觉甘甜。
当我投入到弱势群体的维权或伸冤的案件中时,真的好像有一种使命感,一定要为冤屈者讨个公道的强烈渴望让我精神振作,意志坚强。以致不怕辛苦、不怕自己安危而勇往直前。而当他们官司胜诉冤案平反时,看到他们终于如释重负的样子,我比谁都感到快乐。
我虽然花了那么多的心血和汗水,虽然自己没有得到什么物质回报,但能为他们讨回了应该有的公道,使他们有尊严地生活下去,并得到他们由衷的感谢,我感到这比得到任何物质利益更有价值,更有意义。因为我感到我活着不只为自己而活着,而是为他人的幸福而活着,这样的律师人生,我真的无怨无悔!
面对未来,我的新构想是,但借人生三百年,再伸冤案八百件。
今日中国:谢谢黄律师。您执业数十载,不为名利,为百姓服务,只求公正,乃为真真正正的平民律师,向您致敬!祝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访于201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