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南县检察院邓华平:“坏妈妈”办案记
走进河南省汝南县检察院公诉科,记者见到了邓华平。听说要采访自己,邓华平连连摆手说没啥可说的,可她的同事们却七嘴八舌地说开了。
从一句闲话挖出案中案
2010年8月,邓华平承办了张华、王东涉嫌盗窃车辆案件。审查卷宗后,邓华平认为替张华、王东卖车的薛峰有指使他人盗窃车辆的嫌疑,建议追诉薛峰。侦查机关十分重视,随即对薛峰立案侦查。薛峰被抓获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了伙同张振等人多次盗窃机动车辆的犯罪事实。
几天后,邓华平去驻马店市检察院参加一个会议。闲聊中,有人说新蔡县检察院刚审结了一起盗窃大型机动车辆的案件,其中有个犯罪嫌疑人叫张振。“薛峰所供述的同案犯不是也叫张振吗?会不会是同一个人?”邓华平一听,心里就开始琢磨了。
经院领导同意后,邓华平到新蔡县看守所提审了张振。果然,这个张振就是薛峰所供述的张振。而张振只供述了一起伙同李某盗窃机动车的事实,伙同薛峰盗窃的事实并未供述。张振被押到汝南县看守所后,如实供述了伙同薛峰等人盗窃机动车的事实。经网上追逃,其余同案犯罪嫌疑人陆续被抓获归案。
等到材料补查完毕,这起“小”盗窃案件已演变成涉案金额大、人员多、作案场次多的案件,八本厚厚的卷宗足有一尺多高。后来,张振、薛峰等主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邓华平也因成功办理此案,荣立三等功。
化解15年信访积案
2012年3月的一天,科长孙华惠把邓华平喊到办公室,交给她一起“棘手”的案件。一看卷宗,邓华平就知道,这起案件确实不好办。
1997年1月,时任汝南县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陈某因房产纠纷来到被害人刘某经营的宾馆,拉走并砸坏总价值3.9万余元的物品,致使宾馆无法营业。案发后,因法律适用问题等因素影响,案件迟迟无法正常诉讼,刘某多次到有关单位进行申诉。2012年2月10日,河南省委政法委将本案交给驻马店市检察院办理,驻马店市检察院指定汝南县检察院具体负责办理此案。
“办理这样的案件不能只讲究法律效果,更要考虑到社会效果。”为让陈某、刘某化干戈为玉帛,邓华平多次找陈某交谈,讲述相关的法律规定,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使陈某意识到其行为对刘某的侵害。同时,因为刘某对检察机关认定陈某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存有异议,邓华平主动与刘某及其律师沟通,阐明检察机关处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终于使刘某信服了检察机关的决定。
2012年5月4日,陈某公开向刘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刘某对陈某的犯罪行为给予谅解。汝南县检察院经检委会研究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这起上访长达15年的信访案件彻底息诉。
十年来,邓华平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2009年、2010年连续两次被驻马店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13年5月,被驻马店市委评为第四届“驻马店市十大优秀青年”;2013年9月,被驻马店市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
儿子眼中的“坏妈妈”
作为公诉人,邓华平对自己的工作问心无愧,但对于家庭,她却只有愧疚。
2010年4月的一天,刚上幼儿园小班的儿子突然发高烧。到医院诊断是肺炎,须住院输液治疗。邓华平很想陪着他,可是当天上午还有一个案件需要出庭。在她准备离开时,儿子紧紧地拽住她的上衣希望妈妈能陪他。眼看着开庭时间就要到了,邓华平狠着心把儿子的小手掰开,转身走出病房。
出庭回来后,爱人对她说:“你走后,儿子说,妈妈就像狼外婆,是个‘坏妈妈’。”听后,邓华平泪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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