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去年挂牌督办98件重大典型涉贪案件
“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大案小案一起查,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反贪工作各个方面都取得明显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2月27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反贪总局将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236件36907人,与2012年同比分别上升6.8%和6.3%。其中,大案21848件,占80.2%;县处级以上干部2257人,占6.1%。
“办案件数、人数为近十年来同比升幅最大的,有力彰显了党和政府对反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徐进辉说,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反贪工作的生命线,2013年1月至11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分别为84.5%和99.9%,办案质量和效果明显增强。
“回看2013年,反贪办案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徐进辉指出,为了保障全国反贪办案工作健康深入开展,最高检反贪总局针对反贪办案工作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6个工作组赴12个省份进行调研督导,推动办案工作深入开展。为推动查办案件工作,先后对98件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保证了案件的顺利查办。
去年,最高检反贪总局直接立案和指导查办了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等省部级干部案件,保证了办案质量,发挥了示范作用。
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依然是去年检察机关反腐工作的重点。从去年1月起,最高检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2013年1月至11月,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510件23017人,涉案总金额55亿余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裸官”、贪官外逃、境内外追逃追赃一直是媒体关注的反腐热点。徐进辉介绍,201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抓获潜逃境内外犯罪嫌疑人640多人。以落实《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平台,坚持防追并重、抓劝结合,对可能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及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对已经潜逃的及时采取通缉、边控等措施、手段,防止其潜逃出境。树立追逃追赃全国“一盘棋”思想,发挥纵向指挥、横向协作的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优势,每年都组织全国性或者区域性追逃追赃活动,确定重点缉捕对象,实行集中抓捕,取得良好战果。
据徐进辉介绍,今年,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将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发生在全面深化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借改革之机进行权钱交易、中饱私囊的案件,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等实施犯罪的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以及水利、环保等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特别是铁路、电力等垄断行业的案件,同时,严厉打击严重行贿犯罪。
徐进辉说,检察机关今年将继续扎实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大查办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力度,特别是在城镇化建设用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领域的案件,在“城中村”改造、城郊农村征地拆迁中国家工作人员与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相互勾结、发“土地财”、“拆迁财”的案件,为推进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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