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4-15日,由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外交部和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共同主办的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在北京举行。其主题为“平等、合作、发展:《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与全球人权治理”。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向论坛致贺信。
习近平指出,当前,人类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全球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我们主张以安全守护人权,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同走和平发展道路,践行全球安全倡议,为实现人权创造安宁的环境;以发展促进人权,践行全球发展倡议,提高发展的包容性、普惠性和可持续性,以各具特色的现代化之路保障各国人民公平享有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相互尊重,平等相待,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加强文明交流互鉴,通过对话凝聚共识,共同推动人权文明发展进步。
习近平强调,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践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
全球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
75年前的1948年,在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这是世界上首个普遍性、综合性的规定人权国际标准的国际文件,极具象征性意义。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于2022年年底发起了“人权75”活动倡议,在2023年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重温联合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初心和使命,弘扬《世界人权宣言》强调的人权基于人固有的人格尊严和价值的精神,推动世界人权事业面对挑战、勇往直前。
2023年6月14日,北京,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举行
30年前的1993年,在6月14日世界人权大会通过了《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这是国际社会在结束东西方冷战后,在人权主流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产生的一份新的反映国际社会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呼声和共同立场的标志性文件。该文件通过联合国大会决议发布,强调所有人权是一个整体,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它直接推动世界人权事业进入新阶段。此后,联合国在世纪之交正式宣布,安全、发展和人权是联合国改革和发展的三大支柱。
当下,在我们纪念《世界人权宣言》通过75周年、《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的2023年,国际社会面临的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新时代。当今,乌克兰危机仍在持续,新冠疫情大流行重创世界,各国经济下滑和发展普遍受阻,大国关系走向不信任的趋势明显,全球治理在诸多领域面临赤字……世界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团结。在如此紧迫的情况下,事实却是,在联合国最重要的人权机构—人权理事会框架下,不同立场国家之间的互相指责和对抗的情况显著抬头。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2018年12月10日,习近平在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首次提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这是当代中国人权观最核心的一句话。它道出了在中国,人权是所有人民的人权,绝不仅仅是少数富人或者特权者的权利,而且中国以幸福生活作为追求目标和衡量标准,体现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统一的境界。
中国人是知行合一的,中国的人权观体现中国的人权实践。中国走出了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的人权立场和主张,源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六个基本特征和宝贵经验。
首先中国有强有力的领导力量。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方向和道路,由中国共产党擘画并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付诸实施。中国响应《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号召,积极通过制定和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方式推动人权。中国是唯一连续制定和实施四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大国。中国人权事业已经进入有计划、有步骤、又好又快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其次中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中国积极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并强调要让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中国已经建成了包括养老、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在内的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全面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中国在减贫方面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中国尤其关注特殊群体的人权保障,除专门立法外,四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均有专门章节分别规定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权利的内容。
参加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的中外嘉宾前往北京前门三里河参观游览
三是坚持从本国实际出发。中国没有教条式、口号式地对待人权,也没有简单套用外国的政治、经济发展模式,而是根据本国实际,独立自主地决定发展目标、路径和方法,由此取得了广泛、真实、巨大的人权成就。从本国实际出发,坚持独立自主,这是中国政府和人民改革开放、实现现代化、取得成功的基本经验。
四是坚持生存权与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既是个人人权,也是集体人权。这两个概念揭示了实现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路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动态发展的概念,体现了习近平提出的“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思想。中国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抓住了中国作为发展中人口大国的发展进程的实质和关键问题,即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钥匙。
五是依法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良法善治的核心内容和衡量标准。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中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权利,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
六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大河有水小河满,反之亦然。一国的发展和整个人类的命运是有机整体,息息相关。中国不仅关注本国人民的福祉,也关心世界人民的冷暖。中国坚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黄金法则,一贯认为,人权问题本质上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问题,各国应当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等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在此基础上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积极参与包括人权在内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
70多年来,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以《世界人权宣言》为纲领,以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为框架和基本内容,辅之以大量的联合国大会决议、宣言和联合国人权条约机制的解释性文件,形成了联合国框架下的人权制度体系。不同层级的法律文本与机构建设相配套,从标准制定到实施、倡导和监督,进一步形成了人权治理体系。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现任的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中国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广度与深度不断加强。
2020年10月,第75届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2021-2023年度人权理事会成员,中国成功当选。与美国屡次退出人权理事会、予取予求不同,中国在每一次有资格参选时,均积极参选并高票当选人权理事会成员。
然而,美国等部分西方国家将人权作为政治工具、搞双重标准、不尊重事实和国际规则的情况屡屡出现,相当程度上干扰了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工作,影响了国际人权机制应有作用的发挥。中国一贯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维护公平正义的国家一道,坚持《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坚决同借人权干涉内政、搞政治抹黑和打压的行径开展国际人权斗争,维护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工作原则和制度。
中国高度重视联合国发展议程的制定和实施,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中国主张与其他国家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建设,就是中国为国际社会发展提供的公共产品,明显有利于沿线国家发展任务和人权目标的实现。
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占世界经济比重的日益增高、在政治舞台上话语权的逐渐提升是一个重要的趋势。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是中国对外关系的基本立足点。客观上,西方国家在国际人权话语权上占据优势,长期主导了国际人权理论和舆论的形成和发展。国际组织的日常运作也深受影响。未来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智慧应该也必然更多地在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中受到重视、产生影响。
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不论是大流行病的预防和危机应对,还是应对气候变化,多边主义都不可或缺。在中国的努力下,联合国安理会、经社理事会和人权理事会在多个决议中写入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使之日益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日益成为全球人权治理的基本理论和思想引领。
2023年3月29日,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2届会议上代表巴西、南非等近80个国家就《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30周年作共同发言,呼吁加强国际合作,重振宣言精神,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6月14-15日,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近百个国家和包括联合国机构在内的国际组织与中国一起表达了对加强全球人权治理的坚定支持和美好期待。
柳华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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