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世界近29%人口规模、超30%GDP总量以及28%左右的全球贸易量,谈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上述数据常常被提起。
RCEP加速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撬动了全球贸易新格局。2022年1月1日,RCEP先在中国、日本等在内的十国生效,次月于韩国生效。至此,中日韩首次通过一项贸易协定联系在一起,具有划时代意义。
RCEP对中日韩生效均已半年有余。生效后首月,日本对中国出口较上年同期增长37.5%,双边货物进出口额同比增长12.6%;今年上半年,中韩双边贸易额达1842.5亿美元,同比增长9.4%。在疲软复苏的全球经济背景下,中日韩经贸合作增添了发展动力。
2019年4月18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称,中日经贸务实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2022年,中日、中韩分别迎来邦交正常化50周年、建交30周年,站在这一时间点上展望,受访专家指出,3个彼此间搬不走的邻居要营造有利条件,共抓RCEP开放机遇,并争取在RCEP框架下为中日韩自贸区建设带来突破。
首次共处一个“朋友圈”
RCEP15个成员国包括东盟十国、中日韩和澳大利亚、新西兰。一个普遍共识是,作为迄今为止涉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形成了更大的市场和生产资源。
“RCEP也是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和互惠’的巨型自由贸易协定。”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天国强调说,与美墨加等其他排他性的自贸协定不同,RCEP秉承开放、包容、共享原则,不仅体现了发达国家需求,也兼顾到柬埔寨、老挝等低收入国家的需求。
联合国相关部门曾发布过一份研究报告,报告统计称,RCEP成员国GDP总量占全球的30.5%,远超北美自贸协定(28%)、欧盟(17.9%)、非洲大陆自贸区(2.9%)和南方共同市场(2.4%),预计RCEP将以其经济规模和贸易活力缔造“全球新的贸易重心”。
RCEP也是首个将中国、日本、韩国一并囊括进来的贸易协定。
记者梳理发现,尽管RCEP名义上由东盟倡导成立,但东盟十国此前与其他5个成员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均签有“10+1”自贸协定。因此有观点认为,RCEP的增量贡献主要在于这五国相互之间。实际上,五国之间也有已经生效的贸易协定,除了中日和日韩。
例如,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同属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中国分别在2008年与新西兰、2015年与韩国和澳大利亚建立贸易伙伴关系。反观中日、日韩,RCEP签署前,均无签署任一自贸协定,双边贸易只是按照世贸组织的关税标准进行。
究其原因,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举例说,可能是考虑到政治因素干扰、产业之间的竞争关系等,日本与中国发展自贸关系一直未能有实质性进展,同时由于日本主导CPTPP,发展中日韩自贸区或同中国确立自贸关系对其来说“并不是很有优先级”。
在白明看来,中日经贸往来十分密切是客观事实,加上疫情下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多处中断,中日间进一步强化产业合作关系的期待变得日益迫切。RCEP框架下,日本将享有中国和其他成员国相互给予的更多机会,因此日本加入属于“水到渠成”。李天国向记者表示,从这个意义上讲,RCEP在中日、日韩之间搭起自由贸易的制度安排,“开创了历史”,中日韩则合力为RCEP注入了光明前景。
中日韩三国的经济体量毋庸置疑,2020年三国GDP总量占RCEP区域内82.44%。2021年,中日贸易总额为3714亿美元,同比增长17.1%;中韩贸易总额为3624亿美元,同比增长26.9%。目前,中日韩分列全球第二、第三和第十大经济体。
日本经济新闻网曾援引数据称,从RCEP中获得的经济效益预计使日本GDP上升2.7%,将超过CPTPP。韩国政府也有评估称,RCEP生效后20年,韩国GDP将平均每年多增长0.14%,对外贸易或将重现“经济腾飞时期”的辉煌。
政策更利好、互动更紧密
RCEP协议中的最大亮点是货物贸易领域的关税减让,各成员国之间90%的商品贸易最终要实现零关税,分为立即降至零关税和10年内降至零关税两种安排。
中国对日本最终免关税的产品比例将从现有的8%上升至86%,日本对中国产品的免关税比例也将达到86%;日韩贸易中,日本对韩国出口的免税商品比例也将从原有的19%上升至92%。“这是一个巨大变化,RCEP将有力推动中日韩之间的贸易升温,提升三国间经济联系,促进彼此贸易与经济增长。”李天国说。
2022年9月16日,第二届RCEP经贸合作工商高峰论坛暨高质量实施RCEP论坛在南宁举行
并非只是枯燥的数据,细分条目里的关税减让关乎普通消费者日常。以农产品为例,中国向韩国出口的鹿茸占出口总量约80%,RCEP生效后,韩国对鹿茸的关税立即降至零;中国进口自日本的清酒、威士忌、扇贝、米果、自热米饭等产品的关税也将逐年降至零,同时日本自中国进口的黄酒、松茸等产品将逐步撤销关税。这意味着,三国消费者购买彼此间的进口商品时将因免税而更便宜。
在李天国的观察里,工业制品领域的传统优势产业也有了更多出口机遇,比如中国的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化工以及韩国的钢铁、汽车和化工等产业。值得一提的是,RCEP生效不意味着原有自贸协定的失效,比如,韩国某件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时就有中韩自贸协定、RCEP规则可供选择,只需选用对自身最有利的关税条款。
但事实上,兑现零关税等减让承诺绝非易事。受访专家均肯定了中日韩合作中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这一灵活性安排。
以美墨加协定为例,其汽车原产地规则要求,北美地区所产汽车75%的组成部件产自本地区才可享受零关税优惠。李天国向记者分析道,RCEP签署前,中日韩分别与东盟国家在“10+1”框架下自由贸易,尽管一些产品的零部件或中间品在中日韩等多个国家进行组装或生产,但由于价值成分分散,达不到原产地规则要求,也就无法享受关税优惠。
“原产地累积规则”直接降低了产品获得原产资格的门槛:中日韩出口产品可以在RCEP15个成员国内“一路做加法”,只要加工过程中累计增值超过40%即可享受关税优惠。李天国指出,这带给中日韩企业的好处是,生产和投资时可以把目光转向整个RCEP区域,用更低的生产成本整合资源,实现生产最优配置。
除了关税减让,RCEP也在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利好中日韩合作。商务部数据显示,2022年1-7月,韩国、日本实际对华投资分别增长44.5%、26.9%(含通过自由港投资数据)。目前,日本累计在华设立企业5.49万家,实际使用金额1245.5亿美元,在对华投资国中排第二。
挑战与机遇相随
考虑到零关税商品目前占比仍较低,如中国自日本进口的零关税商品比例仅8%,日本自韩国进口的零关税商品比例仅19%。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曾有观点指出,目前推进RCEP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短板在中日韩。
他表示,中日韩间的贸易投资潜力还有待大力释放,“零关税”商品覆盖度要扩大、关税减让过渡期要缩短,还要率先实现“原产地累积”向“完全累积”过渡。在白明看来,中日韩零关税商品比例达到90%大概率不会一步到位,RCEP签署时,“哪类商品在第几年开放”已列出时间表,未来应逐步实现。
李天国向记者补充说,RCEP15个成员国为一体,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市场过快开放可能会冲击低收入国家的相关产业,因此RCEP要求循序渐进式开放市场。在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问题上,考虑到不同国情,RCEP没有“一刀切”,而是允许开放水平较低国家保留一部分权利或采取长期逐渐开放的方式。
来自另一方面的担忧是,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措施随着RCEP签署一并落地后,中日韩共同抢占东盟市场,同质化竞争不可避免。
韩国贸易协会发表的《中韩建交30周年贸易结构变化和启示》中分析称,两国贸易结构正在由分工化的互补结构转变为相互竞争结构,尤其2018年中美发生贸易争端时起,韩中对东盟的出口相似度由2011年的0.369提升至今年的0.427。
“中日之间的产品互补率高,但日韩之间竞争率要高于互补率。”李天国表示,中日韩在纤维制品、电子设备、金属制品、运输、工程建设等部分传统产业上存在竞争性增强的情况。
RCEP生效后不足一个月,商务部在召开《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专题发布会时对相关问题有过表态。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余本林建议,企业要尽快熟悉RCEP各国关税优惠承诺,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优质商品进口;吃透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积极扩大中间产品生产规模;推动设计研发、信息、物流、电子商务、贸易融资等服务业发展,推动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融合发展,“要提高竞争意识,加快技术创新,妥善应对挑战”。
在白明看来,竞争属于正常现象,即便没有RCEP,中日韩之间也存在竞争。“日韩企业在技术研发、项目运营、金融投资等方面见长,中国则在熟练劳动力、制造业生产能力和市场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李天国表示,可行办法是通过RCEP条款,中日韩三国在东南亚市场进行第三方市场合作,各自发挥比较优势,以合作实现收益最大化。
他同时强调了中日韩推动新兴产业领域合作的必要性,如人工智能、5G技术、生物制药、新能源等,不断挖掘新的合作模式。
以RCEP为起点打造中日韩自贸区
RCEP历经8年谈判后尘埃落定,启动于2012年的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仍在进行中,迄今为止已谈判了16轮。
中日韩三国已经融进范围更广阔的RCEP,中日韩自贸区是否还有必要继续谈判?受访专家的答案近乎一致:RCEP由东盟十国发起,理应以东盟利益为主要关切,且由于需要照顾和平衡所有成员国利益,在条款上并不能覆盖中日韩之间的所有贸易问题。因此中日韩仍需在另一框架下化解分歧、深化合作,即中日韩自贸区。
三方有意愿达成合作,但由于各自出发点不同导致一些深层次问题谈判进展缓慢。在白明看来,难度主要体现在“开放度”上,中国、日本抑或韩国,并非只有谈判部门在发力,“还要产业部门点头,背后涉及很多利益整合”。除了三方内部原因,域外因素也在施加影响。
对于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白明有一个总体判断,“好谈的”已被中韩自贸协议和RCEP谈完,剩下的大多是“难啃的骨头”。RCEP谈判时,三国在关税减让、市场准入、区域供应链调整等方面实现突破,白明表示,这样以来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就简化了很多内容,接下来只需专攻剩余问题。
中日韩自贸协定有望升级为中日韩“RCEP+”自贸协定。事实上,三方就打造“RCEP+”自贸协定,已经在2019年举行的第十五轮和第十六轮谈判上有过共识。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最近一次的第十六轮谈判上,中日韩一致认为,建设中日韩自贸区符合三国共同利益,特别是在当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背景下。三方举行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11个工作组会议,并在RCEP基础上就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打造“RCEP+”的自贸协定交换意见。
此前第十五轮谈判上,日方认同一起推进RCEP和三国自贸区建设,但表示将RCEP达成的协议直接嵌入中日韩自贸协议中的情况应该不会发生。韩方则表示,谈判应根据三国贸易结构加进新的内容。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中日韩自贸区建设前景,李天国表示乐观:“RCEP已经将中日韩三国的市场连接起来,起到自由贸易协定的作用,相信会为三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带来更加积极的影响。”
陈 珂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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