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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中国对外投资进入制度化发展新阶段

2026-06-03 11:36:00 【关闭】 【打印】

  近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中国首次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系统规范和统一制度安排,标志着中国对外投资管理体系迈入法治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看,中国企业“走出去”经历了从个体探索到规模扩张,再到高质量发展的演进过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已成为全球主要对外投资来源国之一,企业参与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分工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提升。然而,与快速增长的投资规模相比,对外投资领域长期主要依靠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制度层级相对较低,难以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此次《规定》的出台,正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地缘政治风险上升、国际经贸规则深刻调整背景下的一次制度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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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一个鲜明的特点是“发展与安全并重”。一方面,法规明确支持投资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对外投资活动,依法享有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经营权利,强调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化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另一方面,《规定》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始终,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投资活动建立相应管理机制,并强化风险预警、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安排。这一制度设计与当前的国际形势变化密切相关。随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一些国家频繁利用投资审查、出口管制、技术封锁等手段干预跨境投资活动,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明显上升。在此背景下,单纯鼓励企业扩大海外投资已不足以适应现实需要,更重要的是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和保障机制,为企业提供稳定预期和制度支撑。 

  从具体内容看,《规定》不仅提出要“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完善公共平台与服务”,还要求“支持咨询评估、法律服务、会计审计、信用评级、调解仲裁、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机构拓展海外服务网络”。这意味着,政府角色正在从单纯监管者向服务型治理主体转变,同时,也体现出了中国政府建立海外投资金融信息服务网络的紧迫性。 

  长期以来,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中国尚未建立起境外投资相关的完善的金融信息网络,这种缺失不仅会使本土企业错失一些重大投资机遇,也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决策具有盲目性,使其面临当地法律、汇率以及政治等多方面的风险,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由此可见,通过综合服务体系的建设,企业获得的不仅是更加明确的合规要求,也将获得更加完善的信息服务、风险提示和权益保护支持。 

  这次《规定》的出台也是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的重要体现。当前,中国经济正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企业国际化发展需求不断增强。无论是获取先进技术、拓展海外市场,还是参与全球资源配置、构建国际产业链布局,都需要更加成熟稳定的对外投资制度环境。此次法规不仅理顺了相关管理流程,也明确了纳入管理范围的具体对象,进一步完善了对外投资法律框架的完整性和覆盖面。随着更多实施细则的出台,中国对外投资制度体系必将加快与国际高标准接轨,为企业出海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在百年大变局的背景下,该《规定》的出台是中国政府审时度势确立的对外投资治理新逻辑。随着中国企业全球化布局不断深化,这一法规为推动中国资本、技术和产业链更加稳健地参与全球竞争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也为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奠定了重要基础。 

  卞永祖 耶鲁大学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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