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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广角】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2022-11-14 15:03:00 【关闭】 【打印】

  导语:汉族、回族、壮族……一直以来,在“好地方”扬州,50个民族的儿女们始终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携手绘就一幅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融的民族团结共同体画卷。近年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贯穿人大民族工作全过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推动新时代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13日视察扬州时说,“扬州是个好地方。”在好地方扬州,江苏省唯一的少数民族乡——菱塘回族乡,依傍在烟波浩渺的高邮湖畔。汉族、回族、壮族……10个民族、2.3万人,始终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连续4次获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

  走在菱塘小镇,路旁店铺林立、环境优美;园区功能配套、产业兴旺;群众勤劳淳朴、生活富足。镇中心的民族文化宫内,一张张照片记录着当地民族民间文化的发展历程。一个个民族群众组成的民间剧团,通过弹唱、回族“花儿”、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编导出民族团结进步的动人故事,确保党的声音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菱塘回族乡既是扬州市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先进代表,也是扬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众多缩影之一。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民族工作始终,不断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一时间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运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推动扬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22年4月,扬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孔令俊结合扬州民族工作实际提要求,“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选准工作切入点,积极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少数民族群众的智慧、力量,为‘强富美高’新扬州现代化建设而奋斗。”

  扬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六次主任会议及时听取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会议纪要,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确保新时代民族工作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更大力度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力量,创新思路打造民族工作“扬州品牌”。

  坚持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贯穿人大民族工作始终,不断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扬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定不移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大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

  扬州市政府制定出台一系列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意见、措施,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服务体系,推进民族工作系统化、制度化、法治化。在全省率先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建设,全市83个乡镇(街道)均挂牌成立民族宗教事务局,民宗局长配备率100%,进一步强化基层民族工作力量。成立民宗行政执法队,加强对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少数民族低收入人群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连续十多年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引导各民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民族工作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对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利益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禁歧视性做法和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依法保障少数民族权益;同时,对于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经营纠纷、承租户拆迁、占道经营等问题,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的原则,禁止借用少数民族身份将普通矛盾、普通涉法案件硬往民族纠纷上拉扯等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和现象。

  坚持把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贯穿人大民族工作始终,不断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扬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宏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坚持“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着力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扬州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回族代表、江都区仙女镇七闸清真寺阿訇沙宗贵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成立扬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建议列入年度重点督办建议,并于当年办结。扬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各族群众的联系,有力促进了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在市人大常委会助力下,市民宗局连续8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投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目前在全市开展“红石榴家园”服务平台建设,两批17家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工作“红石榴家园”,20家单位被命名为市级民族工作“红石榴家园”。创成省民族团结示范社区12家、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单位8家。运用“民族团结+公园”形式,持续打造民族团结主题公园8个。

  王元平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外工委副主任

  殷  荣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外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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