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是我国地理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地区,每年冬季长达7个月以上,年平均气温-2.1℃至-2.8℃,极端最低气温-53.2℃,素有“高寒禁区”之称。每年极寒天气(-40℃以下)近30天,酷寒天气(-30℃至-39.9℃)近60天。近几年气候异常,11月份全区进入低温天气,最低温度可达-35℃;12月份全区平均最低温度达-33.0℃,其中,呼中区-35.5℃;漠河市-34.3℃;塔河县-32.3℃。2021年1月,大兴安岭全区平均最低温度达-36.0℃,其中,呼中区-38.5℃,低于-40.0℃的天气达12天,2021年1月29日呼中区最低温度达-48.9℃(中央气象台数据);漠河市平均最低温度达-37.2℃,低于-40.0℃的天气达10天,2021年2月1日漠河市自动气象观测站测出-49.7℃,体感温度达-51.0℃;塔河县平均最低温度达-35.4℃。这样恶劣的极寒天气,给大兴安岭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极大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成本增加。极寒天气造成地方性慢性病高发。根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大兴安岭地区居民高血压患病率34.21%(全国25.2%),糖尿病患病率10.87%(全国9.7%),脑卒中患病率4.2%(全国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病率12%(全国9.9%),均高于全国平均患病率,并且极寒天气造成居民冬季感冒频发,百姓的总体医疗费用高于其它地区。
二是生活成本增加。一是增加冬季御寒衣物成本,极寒天气,人们的衣服、鞋、帽必须加厚。二是冬季低温积雪时间长,汽车必须入库存放,需缴纳取暖费、租库费、雪地胎等额外费用。三是每年供暖时间长达7个月,取暖费费用普遍高于其它地区。四是地处最北边陲,日常生活用品、蔬菜水果需要远程运输,造成物价偏高。
三是人口大量外流。自2006年工资改革大兴安岭地区被定为三类地区以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就远远低于其它地区,仅以2019年为例,大兴安岭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85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6074元;比黑龙江省低4660元;比新疆低8379元;比内蒙古低14497元。特别是与接壤的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相比,其职工年平均工资比大兴安岭地区高出1.6万元。极寒的天气、极高的患病率、极高的生活成本造成人口大量外流。
针对以上情况,恳请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着重考虑大兴安岭极寒地区的生产生活实际,提高大兴安岭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和恢复御寒津贴。
建议一:提高艰苦边远地区类别。2006年,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划分的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将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定为四类区,将大兴安岭地区定为三类区。根河市位于北纬50°20'—52°30',大兴安岭地区位于北纬50°10'—53°33',根河市纬度仅与大兴安岭地区的加格达奇区、松岭区纬度相当,而大兴安岭地区的漠河市(52°10'—53°33')、塔河县(52°33'—53°)、呼中区(51°14'—52°25')均比根河市纬度更高,气候更加寒冷、生活更加艰苦。因此,将大兴安岭地区统一定为三类艰苦边远地区是不合理的。建议,比照根河市重新确定和划分大兴安岭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类别,将加格达奇区、呼玛县、松岭区、新林区确定为四类区;漠河市、塔河县、呼中区确定为五类区。
建议二:恢复御寒津贴政策。自1964年大兴安岭开发建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林区职工的生产生活,林区人民群众一直享受御寒津贴政策,按照地理位置和艰苦程度分别执行33%、45%、55%的比例标准,该政策在2006年末国家规范津贴补贴时被停止执行。由于大兴安岭地区属于极寒地区,生存环境恶劣、地方性疾病多发、生活成本偏高,御寒津贴取消后,地区职工生活更加困难,导致人才大量外流、常住人口急剧减少,过去10年人口减少18.03万,尤其是抵边市、县人口连续10多年负增长,各种矛盾突显,已经成为潜在的极其不稳定因素。因此,建议恢复大兴安岭地区的御寒津贴政策,并逐步提高到45%、55%、60%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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