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上午,浙江省政府在之江饭店举办贯彻实施《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法》新闻发布会,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黄宝坤,浙江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杨必明出席讲话,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骆莉莉主持。
《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法》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2019年7月16日,《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法》以浙江省政府的形式给予公布,并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例反间谍人民防线地方立法,对于浙江省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黄宝坤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境外间谍情报活动从未停止过,反间谍斗争一直是尖锐、复杂的。浙江既是改革开放前沿,也是反间谍斗争前沿,反间谍安全防范面临复杂严峻形势,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形式动员最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共同筑牢反奸防谍钢铁长城。同时,近年来浙江省从“三个地”的政治高度来谋划和推进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统筹组织实施——国家安全机关协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三位一体反间谍安全防范管理体制,有效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反奸防谍意识,自2015年开通12339举报电话以来,全省国家安全机关共接到间谍活动线索有效举报100多起,这些都为制定出台《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法》打下扎实基础。
杨必明随后指出:《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法》是继《浙江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办法》之后,浙江省在反间谍工作方面的第二个专门立法,标志着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制度建设从“技防”深化拓展到“人防”,形成一体两翼、相对完备的地方制度体系。
据悉,《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法》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反间谍安全防范管理体制,进一步确立政府领导、专门机关协调指导和行业、系统(领域)部门管理的工作体制;二是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强化和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并对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涉及国家安全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与网络安全密切相关企业规定了特别责任和义务;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确立了每年11月1日集中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等三项制度;四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的单位、个人、公职人员等,进一步补充和细化了依法追究和问责处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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