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法治保障。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事关全局的重要立法活动。
连日来,全国人大代表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时纷纷表示,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新的历史方位,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遵循了宪法法律发展规律,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必要性:修宪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宪法发展的基本规律
“这次宪法修改及时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新要求,体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符合广大人民意愿,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委书记李强说,“把事关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写入根本大法,修改充实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必将为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说,此次宪法修改是第四次修改,非常必要。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表示,现阶段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将这种优势保持下去,要让老百姓有信心,因此我们要把改革开放的成果用法律保护起来,用法律条文把它固定下来,所以修宪是共产党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为国家持续发展奠定伟大的基础。
重要性: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从新中国宪法制度近70年发展历程看,不论是制宪还是历次修宪,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是我国宪法活动的突出特点,也是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原则。
“此次宪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体现了全党意志,反映了人民心愿,顺应了时代要求,具有广泛共识。”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市长应勇表示,宪法修改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加强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国家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杨震说,这次修改宪法,体现了时代特征,符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
“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实践检验、人民衷心拥护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写进宪法,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一个有力的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江门市委副书记刘毅表示,作为来自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地市一级政府的负责人,一定要带头尊重宪法、宣传宪法、依法行政。充分用好宪法修正实施后赋予地方的立法权,在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和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法规,积极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说,企业家群体切身体会到,在党的领导下修订宪法,符合国家发展的新形势,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幸福愿望。
执行力: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要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以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表示,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定对宪法的自信,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恪守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宪法严格执行和严格落实,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说,人民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是宪法和法律的捍卫者,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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