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 曾鼐)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侨联副主席李昭玲表示,应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更好地维护华侨的合法权益。
李昭玲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的议案。
李昭玲14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海外侨胞有6200多万人,分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以立法的形式保护华侨的合法权益,对凝聚侨心侨力有着重大意义。
近年来海外侨胞与国内的联系越来越紧,在国内居住、探亲、工作的人数不断增加。李昭玲指出,目前归国华侨在国内买高铁票、办电话卡等生活还面临诸多不便,对华侨政治权益的保护也应增强。
“在国家层面,还没有保护华侨权益方面的专门立法。”李昭玲说,有部分相关规定散见于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之中,但由于这些文件出台较早,有的已不能适应当前需求;还有部分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配套衔接不够,缺乏操作性,致使华侨国内权益保护工作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她认为,为系统保护华侨权益,有必要加强法律的顶层设计,将现有行政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并对散见法律的涉侨规定进行整合,制定保护华侨权益的专门法律。
她建议,对华侨权益保护立法的一些问题还应进行深入探究,如立法适用范围能否延伸到华侨在国外的权益;华侨投资企业是否可以参照内资企业规范,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华侨在国内私有财产权益保护等。
编辑:徐兴邦